长岭(集团)有限公司近况

2008年9月18日,长岭股份正式宣布破产重整。

这是西北第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重组的上市公司,也是全国破产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转让全部股份比例最大的公司。

长岭股份,前身为国有长岭机械厂,于5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1994。近年来,由于财务状况恶化,长岭股份无力偿还巨额债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多次发布关于退市和清算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08年5月5日,宝鸡SASAC作为长岭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长岭股份提出重整申请。5月14日,宝鸡中院裁定批准长岭股份重组。

根据这份重整计划(草案),除员工债权和税收债权外,长岭股份依法以100%清偿全部普通债券。长岭股份全体股东将向债权人和重整人转让部分股份,其中宝鸡SASAC将转让其股份总数的80%,除宝鸡SASAC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分别转让其股份总数的50%,所有流通股股东将分别转让其股份总数的65,438+00%。重组方案(草案)于9月以17的高票通过。

为了挽救长岭股份免于破产清算,经过长达一年的寻找重组人和选择,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最终被确定为长岭股份的重组人。根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的承诺,将依法注入不低于7亿元的优质净资产及相关业务,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长岭股份恢复持续经营。

参考资料:

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