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公司未上市股份合法吗?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即使不上市,也可以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股份,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在设立阶段,投资者可以作为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起人缴足所认购的股份后,股份公司可以向他人募集股份。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5%的股份。如果公司没有上市,就意味着剩余的股份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但是公司仍然可以向特定的对象发行股份,比如公司高管认购公司的部分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发起人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公开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将剩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

第八十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实缴额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四条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