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结算的常见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务偿还的法律风险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资不抵债的破产风险;对方拒绝接受的风险;履行债务困难的风险;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民法典》第529条
债权人因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提存标的物。
第530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权人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而支出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