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和国企有什么区别?
1.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虽然持股比例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有权控制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从中获取资本收益)或所持股份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2、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上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地方政府投资控股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企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兼具营利性法人和公益性法人的特征。其盈利性体现在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公益性体现在,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经济调控的目标,发挥协调国民经济各方面发展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