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性:

1.购买自住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房贷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对房屋进行翻建、大修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相关证明、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证明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配偶及同房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凭本人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相关证明,按规定程序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供购房合同(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房贷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3.交房租的,提供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本、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4.如果是退休,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6.户籍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本、护照、签证。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退保的,应当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裁判文书等。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上情况提供相应材料后,可以带上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律客观性: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城镇失业居民和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纳。职工个人缴存由单位代扣后,与单位缴存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按规定连续缴存,除职工退休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专门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蓄资金,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累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支付,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二是特殊。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存储期间支付租金。职工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迁出原城市的,方可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国规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所有企业都要为职工缴存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只有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