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被收购了。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被收购,员工没有得到补偿。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的变更或取得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连续计算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公司连续计算,原公司工作年限在新公司劳动合同中注明,新公司认可。如果公司被收购后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综上,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