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有哪些窗口期?

不需要。

年度报告应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季度报告应披露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季度报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编制并公布的反映公司业绩的报告称为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是对公司在会计年度内经营状况的全面总结。

中期总结是对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的总结。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披露一些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报告,称为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

扩展数据: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迟迟不行使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1)机制:既是代表又是代理,具有公益目的。它不同于* * *诉讼(代表人诉讼)和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股东,连续65,438+0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第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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