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v如何纳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2021)》第一条规定,社会资本家有权根据PPP项目合同,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接受方收取费用。但如果费用金额不确定,该权利不构成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PPP项目的资产应如期使用。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结合以上案例,乙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有权就其投资向政府收取费用,该费用金额不确定,符合无形资产确认的特征。因此,当B公司的资产重建至预定可使用状态时,PPP项目资产建造的对价金额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在20年内摊销,摊余成本计入营业成本。政府支付时(属于建筑劳务分享的收入),应计入营业收入,按建筑劳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