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有哪些形式?
1.公司分立有哪些形式?是指企业(以下简称被分立企业)将其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现有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的股东以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作为交换,实现企业的法定分立。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1.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继续经营,不改变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被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存续分离通常采用两种技术方法:拆股法和赎回法。(1)企业分离,股东分离。股权分置是指将部分资产分离、转让成立新公司或转让给现有公司,接受该资产的子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被分离企业的全体股东。同时,被分立企业中所有股东的股本按比例减少,有时可以保持不变。(2)企业与股东分离。分股赎回是指将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资产分离出来,组成新的子公司或现有公司,将新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股东,以换取其在被分立企业中的股份,使这些股东不再持有被分立企业的股份。2.新的分立是将分立后的企业分立为两个以上的企业,并依法注销。(1)企业分离,股东分离。被分立企业的全体股东已按原持股比例同时均衡取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份,被分立企业的原股份已依法注销,被分立企业已按《公司法》的规定解散。(2)企业与股东分离。同理,被分立企业的不同股东取得不同被分立企业的股份的,应当依据公司法律法规解散被分立企业,并依法注销股份。二。企业分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同意的,按当事人的约定办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或者有约定但债权人拒绝承认的,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分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分立企业之间有协议承担原企业债务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企业分割时按照资产比例分摊。企业的分立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另外,企业的合并往往会考虑到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一般情况下,企业合并是为了加强联盟,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这样的操作,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在我国,企业的分立、合并形式都有相应的规定,你其实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