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欠钱,总公司可以执行吗?

法律分析:不能要求子公司还款。总公司和子公司都属于独立法人,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

总行拒绝偿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总行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营业执照、证据清单、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者立案。如果不受理,将做出裁定;如果你对裁决不满,你可以上诉。

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庭审。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期,并发出延期通知。

审理终结,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判决理由。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