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在财务欺诈中使用了哪些欺诈和伪造手段?
亚太实业主要通过不计提减值准备来达到虚增利润的效果。中国证监会2065438年2月19日发布信息,公布海南亚泰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实业)信息披露违法案处理结果。亚太实业连续5年违反信息披露法律:一是亚太实业参股的公司济南古屯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古屯)对质量索赔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度虚增净利润约257万元,2013年度虚增257万元。其次,亚太实业2013年度在济南的长期股权投资未按既定定价基础计提减值准备,虚增净利润约237万元。第三,2010至2014,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叶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收入确认问题,导致亚太实业于2010、2016、2014,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第一款规定,我会决定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龚等23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对其中17人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财务造假的动机是亚太实业想在好的年份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不是在亏损的年份,让企业财务数据的波动更平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