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换届选举中人事调整的程序和步骤
(1)一般党员大会时间;
(2)会议的指导思想;
(3)会议的主要任务;
(四)会议的主要议程;
(五)新一届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人数;
(六)会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选举方式。
2、报请省机关工委在党员大会上召开换届选举请示。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后,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上报了《中国党产单位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说明包括:
(1)一般党员大会时间;
(2)指导思想;
(3)主要议程;
(四)新一届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人数;
(五)提名和选举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委员人数一般为5-9人,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举可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的差额选举方式直接进行,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筹备党员大会。在省机关工委批准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求后,可以召开机关工委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宜。内容包括: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二)确定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提名办法和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条件;
(三)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
(4)学习起草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等文件。两个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各分局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提交下一次部委全体会议审议。
4.组织编制和推荐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根据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研究,提出下一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
(1)向政府各部门发送推荐人选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名额(含差异);推荐人选应掌握的原则等。,请各分公司按要求组织酝酿推荐。根据需要,也可以通过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提名;
(2)根据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讨论;
(3)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数次,最终集中了大部分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一届机关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这次会议还可以审议通过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管理情况报告等文件。
5、向省机关工委报告关于下一任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的请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数次,最终集中了大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一届机关委员会人选名单,报部长办公会,并报省机关工委审批。作为建议名单,提交机关党员大会选举。
6、做好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省级机关工委批准新一届委员候选人的请求后,即可启动相关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1)起草大会主持发言;
(二)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
(三)起草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填票说明,印发各分会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
(4)召开分行行长会议。会议的内容是:介绍全体党员大会的筹备情况,确定全体党员大会的日程、时间和地点;决定召开会议的其他相关事项;就如何开好会议向党员提出要求;听取各支部对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
(五)安排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6)安排会议地点。
7.召集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准备就绪后,可向机关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并尽可能保证每一个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上届部长委员会秘书主持。
举行选举会议时,在会议上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获得半数以上实际有选举权的候选人当选,否则重选。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统计出席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了应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当在会议上有投票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时,可以进行选举。
(2)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宣布开会,奏国歌;
(3)上一届机关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表决通过党委工作报告(时间允许的话,也可作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也可书面提交一般党员大会审议);
(5)再次统计出勤情况;
(6)采用大会选举方式(全体党员会前会发);
(七)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八)宣布委员人数和下届党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
(九)监票人现场核对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讲解了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0)选民填写选票,按规定顺序投票;
(11)监票人、计票人统计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12)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13)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人的投票情况(实际到会人数过半数方可当选),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准);
(14)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8.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结束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必要时可通过决议)。会后要做好落选考生的思想工作。
9、新一届党委选举结果报省机关工委审批。换届选举结束后,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应及时报省机关工委批准。
10.做好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适合人、岗位适合人、人员适合人;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据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