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出公司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出公司:

1.公司依法解散,清算后分配财产;

2.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行使回购异议股东股份的权利。

离职的特殊情况:

(一)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了股权转让,在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要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而且必须满足以上三种特殊情况。至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2)解散

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股东退出时能拿到多少钱,要看清算情况。根据《公司法》第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依法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2条解散。

这里的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例,即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离职的流程是:

1.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退出公司,股份可以转让给公司股东,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2.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利润分享条件,但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的。,股东可以行使权利,要求持异议的股东回购股份,然后退出。

3.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然后起诉法院撤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

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