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小企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的模式~奖励

公司管理系统的考勤系统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及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如需周日或夜间加班,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值班假期由公司安排。

第四,严格请假和销假制度。员工在1天内(含1天)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3天,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的休假应由总经理批准。请假的员工会在完成工作后向审批人取消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

5.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的,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罚。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罚。

六、1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扣5天基本工资;累计3次以上5次以下的,扣除基本工资10天;累计5次以上不满10次的,扣除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超过10次的,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发当天的基本工资、底薪和奖金;每月旷工1天的,扣除5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给予警告处分;每月旷工2天,扣10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记过1次;一个月旷工3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记大过1次;每月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的,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留用察看,从第二个月起发放基本工资;每月旷工超过6天(含6天)者,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内,禁止打牌、下棋、与他人聊天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按当日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或早退者,按本制度第五、六、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者,视为旷工,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产假时,须持相关证明文件报总经理批准;未获批准者,按旷工处理。病假期间只给员工发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节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贴20元;加班或夜间值班的,每次补贴10元;节假日值班,每天补贴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视为旷工,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有后来者的,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十二、员工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公正考勤,认真负责。如果有任何员工迟到、早退或旷工,将受到两倍于被处罚者的处罚。凡按本制度第五、六、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