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一是资质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该集团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是运营模式不同;集团规模大,可以利用几家有限公司的资源。有限公司独立经营,只要符合年度预算。
第三,承担的风险不同;集团和其他成员单位不对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负责,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的全部风险承担责任。
而且都是注册资本非常高的大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控制大量子公司是可能的,控股子公司也可能是股份公司甚至上市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某种目的而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集团公司。是指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组成的,以资本为主要纽带,以母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准则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公司。它一般管理着大规模的资产,管辖着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公司法中没有“集团”,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个集团公司的名字。其实这只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上的紧密关系而形成的公司(或企业)联盟。此外,一些公司还实现了经营战略的多元化,并在许多领域设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就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而形成一个企业集团,和军队中的集团军颇为相似。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为资本的公司,其股东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诞生于18世纪的欧洲。必须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实行内部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这些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