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出口需要申请加工贸易手册吗?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一)申请条件:
1,加工贸易企业必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取得来料加工许可证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经营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相对独立核算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的工厂;
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在海关注册;
4.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654.38美元+0万美元以下的进口辅料除外);
2.经营企业有自有加工能力的,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向加工企业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税部门备案证明(来料加工除外);
5.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6.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7.国家对加工贸易商品进出口有限制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许可证;
8、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9、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10,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
12,单耗备案申请表;
13.预录入《企业加工合同备案报告表》;
14,产品生产流程;
15,确定单耗和损失率所需的信息;
16.加工贸易合同异地备案的,还应提供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异地备案申请表》;
17.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备案程序:
1.材料验收申请人向海关提交材料。海关受理后会进行初步审查。
2.海关审核海关按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和各种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对于已经海关批准的合同,需要在中国银行设立银行存款台账(所有AA类企业的合同,A、B类企业1万美元以下的除外)。
4.签发手册对已设立银行存款台账或按规定不需要设立台账的合同,主管海关应签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便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手续。
(4)办理时限: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