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分配
法律分析:从法律上讲,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可以协商的。
股东可以先协商股权分配比例。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根据新公司法,不再要求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如果只是为了盈利而想增加投资比例,可以通过在章程中直接规定利润分配比例和利润分配方式来实现。换句话说,只要股东同意,法律并不强制分配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