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份转让程序
法律分析:国有股转让一般程序:1。制定转让方案,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批准;2.资产核实;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4.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5.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6.申请上市;7.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证明;8.将股权转让材料报送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9.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0.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变更姓名的,应当自变更姓名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