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怎么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根据特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只为一定范围的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权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由企业保守秘密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实验数据、测试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函电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信息、定价政策、财务信息、进货渠道等。
1.3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经理、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接触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职员,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特殊责任。
1.4公司保守秘密,实行保密和方便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的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和以下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和经营决策。
3)公司召开的合同、协议、意见、可行性报告、重大会议纪要。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种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进入市场或公开的各种信息。
6)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动收入及数据。
7)公司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一般决定、决议、通知、通知和行政材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机密。
2.2公司秘密分为“绝密”、“秘密”和“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损害公司的权益。
2.3公司秘密等级的确定:
1)公司业务发展中直接影响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和技术资料为绝密。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数据、重要会议纪要、公司运营都是保密的。
3)公司的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的工资收入以及尚未进入市场或公开的各种信息,都被列为秘密。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和资料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密级划分,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额有永久、长期和短期,一般与安全级别相对应,在特殊情况之外标注。保密期满,自行解决。
秘密。
3公司安全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接收、发送、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通过计算机技术访问、处理和传输的公司秘密,由计算机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
2)发送、接收、传递和执行应由指定人员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将其保存在装备良好的安全装置中。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开发、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护和销毁应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如需提供公司机密,应事先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3.5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有保密条件的见面地点。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会议参加人员范围,指定涉及涉密事项的会议参加人员。
3)按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传达范围。
3.6禁止在私人通信和信件中泄露公司秘密,禁止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禁止以其他方式传播公司秘密。
3.7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处理。
3.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为他人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规定。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署了《保守员工商业秘密协议》,该协议以书面形式签署并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内,员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
2)不向他人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3)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技术秘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该技术秘密用于新的研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禁止”制度,限制经理、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成立一家与我公司竞争的公司。
2)为我们公司的竞争对手工作。
3)在竞争企业兼职。
4)诱导企业其他员工辞职。
5)从企业中吸引顾客。
6)离职后与企业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应提供“保密条款”,并对合同另一方附加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表示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需要保密的范围。
2)合同的另一方以及另一方的任何雇员和代理人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得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和物品带出保密区。
5)保密义务人在接受国外采访或与任何第三方沟通时,不得涉及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
6)不允许无关员工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在合同终止后归还。
8)保密期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4补充条款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公司秘密。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我们必须特别注意不要泄露公司机密,更不要出售。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发展和利益的事项,在一定时间内只为一定范围的员工所知。公司保密制度。公司秘密包括以下秘密事项:
1,公司业务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和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和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公开金融证券信息及银行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公司秘密。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和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并由专人负责打印、收发、传递和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第七条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或摘抄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记载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底稿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挂失,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凡接触到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保密制度。不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不允许打听或刺探公司机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者防止泄密有功者,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开除出公司。
第十一条资料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保密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带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