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买的公积金可以在韶关做公积金贷款吗?

韶关市还没有开放异地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所以在韶关市用异地公积金买房是不可能的。

但在2015年9月5日,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时出台相关细则。韶关市将逐步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总[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护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查、发放、回收、变更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定期检查异地贷款情况,掌握提取、偿还、变更和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贷款审核所需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提出申请,缴存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为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

(三)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应向缴存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中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到市公积金中心识别职工异地贷款情况,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明细台账。

(四)贷款偿还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发生转移,原缴存地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通知贷款地市公积金中心并转移至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进行重新认定和记录。

(5)异地贷款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和监管。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2)核实异地贷款业务存款信息的联系人应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信息核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书面报告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进行更新。

(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加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的信息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