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首届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内容是什么?2023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福建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公布。福建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18,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6日至18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

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21]4号),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11、12日在我省举行。

首先,时间表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费: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18;

(3)人工在线验证时间:2023年7月8日-23日;

(4)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验证后,截止到7月25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6日-1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领取发票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9日+438年2月365日+2023年10月0日,凭个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网址:/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 CX . action);

(八)领证时间和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人民和公民,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截至2023年2月31,下同)。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在65438+2003年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筑工程经济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两科,只考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科。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增设专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执业类别的依据。

(4)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事部[2005]9号)和《关于印发<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 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港澳台省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5)上述报考条件中的资格条件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Xuexin.com,网址:/)上查询。如果属于Xuexin.com无法查询的学历,请登录Xuexin.com申请我的学历认证;职称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学术类考生,毕业前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注册方法和程序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轻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认证实行通知承诺制。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认证告知承诺制度”一栏中的政策规定和考试指南(/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中关于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说明。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支付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6日-18期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整的报考人员,请在报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24小时内)查询本人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新报名者应尽快注册完善自己的报名信息,待核实、报名完成后可继续报名。已注册的申请人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如果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提示“未通过”或“需要手动验证”,请不要继续注册。请仔细核对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的学历或学位,并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您选择的申请条件不要求学位,则不需要选择“未通过或需要人工验证”的学位。

2.往年报名用户(考生)要检查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是否能正常使用。

(2)照片上传

报名者在报名和上传照片前,必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tooldown.html),并使用该软件对自己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名为“报名照片”的照片文件。jpg”。只有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申请者注册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类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申请人应谨慎选择上传的照片;新注册申请人需提供一张白底照片,已注册申请人可将原照片延长。

(3)填写信息

报名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核对身份、学历、学位的考生不能选择考试进行报名)。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申请人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并应用告知承诺制的,系统将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认证承诺书》(电子文本),申请人以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申请人撤回承诺后,按照“不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撤回承诺,通知承诺制在今年的考试中不再适用。

2.未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告知承诺制不适用的,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在网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网上核查。已选择不通过通知承诺系统申请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更改为“通过通知承诺系统申请”。

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者,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至“职称证书或岗位说明书”一栏)和《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传至“资格证书”一栏);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毕业证图像(毕业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合并为一张图片上传)。

(4)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然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前,可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修改报名信息。下载打印1份报名表,本人在承诺栏签字,考生留存,以备考后核查。

(5)网上支付

申请费在网上支付。报考人员经核实后于7月25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复函[2019]201号)标准执行。申请人应持有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卡可多人支付),并在确认申请费支付成功后。缴费确认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前人工验证和考后现场验证。

(一)测试前人工在线验证

考前人工网上验证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担(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省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的手工验证结果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在记录期内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的申请人,以及对政府部门内部或跨部门核查或网上核查无法核实的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以下申请人需要在考试前接受在线验证:

1.通知和承诺制度不适用于办理相关事项;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验收申请;

4.身份信息,学历,专业等。无法在线验证或在线验证失败。

(2)审查后的现场核查

考试后资格审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资格标准发布后,通过考试并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在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10天。

动词 (verb的缩写)不诚实行为的处理

1.申请人应当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验证的,考试报名无效,不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的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如已取得成绩,则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成绩证书的,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无效。

3.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10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31)。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人员,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失信者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应用注意事项

(一)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附加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选择“附加专业”进行报考。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办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门科目考试(具有统考水平)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两门科目考试(具有免考水平)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科目考试(具有附加专业水平)者,须在1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七、考试说明

(一)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相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人员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令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善意取得,并在审查后对通过技术手段认定为雷同的试卷给予无效处理。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 *含10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播电视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要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阅卷。参加考试时,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人员须知》(试卷第二封面)和《答题须知》(专用答题卡第一页);

2.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作答。

建筑工程经济学、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参加考试时,人员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尺子和带无声文字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生考试后使用和取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表、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带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者,应关闭(关闭报警)并与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上。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版)为准。考试大纲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2018公布。

九。联系信息

福建省建造师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汀州路6号金山写字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1。各区市注册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2.从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

福建省建设史鸷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

原文链接:/hygl/fjszyzgzczx/zgks/ksxx/202107/t 20210705 _ 5640831 .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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