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失联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在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中,有些员工会无缘无故不来上班,联系不上。这种情况下,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