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持股比例要求

法律解析: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出资额或股份的50%以上由另一家公司控制,但未达到100%。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控制的要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监督管理权,依法享有投资回报权和对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同时对控股子公司负有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家控制的企业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受国家控制而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