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环评手续可以转让吗?

法律分析:不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微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环评中不能进行公司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微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