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无钱还债,法院决定终止执行意味着什么?
法院判决后,宣告企业破产,如果判决还有用,按照判决清偿债务。破产企业清算中,如有法院判决,可优先受偿。而且破产是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反对也不能破产。法院只有在与债务人和解后才会宣布破产,破产后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的审判程序,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依照本法启动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外国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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