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法律分析:董事会:一般用于超大型企业的整个集团,也就是一般的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董事长,也可以是公司董事长。如果说董事长和董事长,不仅是集团公司的一般董事长,还有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和董事长由股东大会任命。董事会由若干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事务和管理。成员可包括公司员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机构,对内主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可包括公司员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每次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时,可以另行确定召开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