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需要其他公司扣款怎么核算?

银行贷款需要其他公司扣款怎么核算?

拿其他应付款,然后冲回来。具体来说:

借方: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后来

借:其他应付款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以特定的利率和期限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钱的方法。企业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型长期投资。目前公司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约定付息票据等。

公司在银行的贷款和利息账户怎么处理?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

(1)向银行贷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贷款

(2)贷款利息的处理

当金额较大时,每月扣缴:

借:财务费用

贷款:预付费用

当利息实际支付时

借:应计费用(应计利息)

财务费用(未计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当数量很小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1年)。

(1)向银行贷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贷款

(2)贷款利息的处理

属于准备期:

借:长期待摊费用(注: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转入财务费用)

贷款:长期贷款

属于生产经营期的:

借:财务费用

贷款:长期贷款

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项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

借:在建工程。

贷款:长期贷款

固定资产竣工后:

借:固定资产

贷款建造

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产生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款:长期贷款

企业为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在季末月份结清贷款利息,每季度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支付的利息费用,即使当月未支付,也应作为当月利息费用处理,月末应估计当月利息费用金额。

在短期借款金额不大,各月承担的利息费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一年中的各月采用一种简化的核算方法,即在实际支付利息的当月,全部作为当月财务费用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但年末如果有本年应承担而未支付的贷款利息,则应计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贷款的结息方式:

短期贷款的结息方式分为月付、季付、半年付和一次性还本付息。

企业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借款到期时利息与本金一并支付,金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者收到银行利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支付),或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同时支付利息,且金额较大,为了正确计算各期损益,应采用预提法,先按月计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