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有哪些新举措?
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的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推动企业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大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进非主业资产剥离重组,促进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进行跨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特别是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劣势企业合法、有序、顺利退出市场的渠道。
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企业重组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通过国有资本有序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国有资本,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搭建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和中央企业重组新平台。探索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集团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方法,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国有企业内在发展活力,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必然要求。继续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加快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改革,通过重组上市、合资合作、相互参股等多种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进企业集团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促进优势资源向优秀上市公司集中,提高企业资本证券化比例。
继续推进董事会建设规范化,坚持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原则,选聘外部董事,真正做到决策层与经营层分离;推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对董事会和董事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按照《公司法》对董事会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将经营班子的管理权下放给董事会,逐步将部分属于股东的权力下放给董事会;根据企业不同的股权结构,依法正确处理SASAC与董事会的关系,建立健全董事、董事会与SASAC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建立健全董事会向SASAC汇报年度工作制度。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加大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改革力度,继续深化选拔评价激励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选拔任用市场化步伐。
第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制度保障。促进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完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合理界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准确把握SASAC的机构性质和功能定位,依法规范SASAC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不断探索SASAC的表现形式和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模式。
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坚持少而精的考核指标和目标管理原则,探索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和职务消费。继续深化财务监督管理,强化财务预决算管理和总会计师责任,强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监管,深入开展财务绩效评价。加快国有资本收益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继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全国联网交易和动态监控。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继续推进监事会现行监督,积极探索监事会现行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监督的及时性、敏感性和针对性。
第四,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引导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
一是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控制风险。严格现金流管理,做好资金规划,减少资金占用。加强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方向,严格投资程序,严格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重点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关键技术。将品牌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确定品牌定位,做好品牌推广,强化品牌识别,有效提升品牌价值,提高品牌影响力。
三是引导企业抓好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减排的组织、监测、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测和分析,使国有企业成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表率。引导重点耗能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大力开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新技术研发,有效抢占新一轮节能减排技术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