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怎么办?

法律解析:挪用资金罪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属于营利或者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