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分拆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拆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上市公司股票在中国上市满三年。
2.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盈利,扣除子公司待权益分割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亿,以扣除非净利润的较低值计算。
3.拟拆分子公司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1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拟拆分子公司在上市公司1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不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4.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一年期和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无保留审计。
5.上市公司在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投入的业务和资产,以及在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拆分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资产。上市公司不得分拆主营金融业务的子公司。
6.拟拆分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拆分前子公司总股本的65,438+00%。
7.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和说明本次分拆有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拆分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资产、财务、机构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拟拆分子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条件发生了什么变化?
1.降低利润门槛。结合现阶段资本市场的发展,将盈利门槛下调至6亿元,进一步发挥分拆工具的作用,增强规则的适应性。
2.放宽募集资金使用要求。适当放宽要求,允许使用三年内募资规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10%的子公司。
3.放宽子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持股要求。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上限由10%放宽至30%,满足了公司管理团队持股越来越多的实际需要。
另外,根据经验,上述分拆条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主要是防止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2020年7月,精选地板首批上市公司中,贝特瑞、英泰生物、森轩药业、苏州安讯士4家公司因母公司拟分拆的子公司规模过大,无法直接上板。
总的来说,除了放宽分拆上市的部分条件外,在信息披露、日常监管、核查监督等方面都提出了更严格的措施。,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