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具体是指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派遣单位选聘所需人才,通过派遣公司为被派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档案保管、员工沟通、劳动争议处理等管理服务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年假如下:

1,劳务派遣有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5天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员工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办理劳务派遣资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1.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县劳动保障局和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证明;

3.主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然后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内容。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