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五个独立原则是什么?

正确的说法是上市公司的“三独立原则”和“五分离原则”。\x0d\ 1。“三独立”就是股份公司要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要有独立的直接面向市场的业务能力。\x0d\ II。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五分离”是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要做到人、资产、财务分离,机构和业务独立,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x0d\ 1。业务分业主要是发起人和股份公司不得从事同一业务,造成恶性竞争,上市后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这是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必然要求。\x0d\ 2。资产分离是指发起人和股东的资产不得与股份公司的资产相混淆,更不能将股份公司的资产据为己有。严格来说,这是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法人独立性的基础。\x0d\ 3。人员分离主要是为了避免人员交叉任职造成的业务、财务甚至资产的交叉。另外,人员交叉任职大大降低了中立性,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势必顾此失彼,对上市公司非常不利。\x0d\ 4。机构分离是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不应与股东的机构重叠或混淆。机构是公司决策的发源地。如果机构混乱,公司的意志就不会独立,上市公司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护。\x0d\ 5。财务分离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与财务系统应独立运作。财务制度往往涉及到资产、债权债务、公司运营成本。所以,财务独立真的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