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诉讼保全需要担保公司?
由于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失。因此,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经济担保,以确保赔偿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失。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为补偿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失而向法院提供的担保。
民法法典
第九十二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责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讼保全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1,现金或房产认可度高。
现金的认可度很高,这是所有法院都认可的。而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是最大的。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的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所以要提供多少现金。
房产认可度也高。但大多数法院只承认无担保的财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
2.银行担保也是高度认可的。
银行担保,尤其是大型国有银行的担保,认可度很高。因为银行诉讼保全的保函是建立在银行信誉的基础上的,银行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3.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在北京等部分地区,当地高院出台了财产保全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但公司保函的使用范围较窄,只能在少数地区使用。
由以上描述可知,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担保,需要赔偿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失。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也欢迎你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