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债需要什么条件?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