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工作安排2010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 切实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全面完成。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净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面实施《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把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发展空间结合起来,在增量中调整结构,在调整中增加数量,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继续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在建项目900个、新开工项目1万个,着力引进培育一批重大项目,推动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央直属大企业落户沈阳,确保签约项目600个。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投向重大城乡基础设施和“三农”、民生、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等领域。加强土地一级整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努力提高土地综合收益。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鼓励社会和外资,加强资金筹集与项目投资的有效衔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鼓励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促进教育、文化、旅游、家政、养老等服务业消费,进一步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大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努力扩大工业发展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装备制造业比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抓住铁西装备制造集群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机床、输变电、现代建筑、通用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5000亿元产业,做大做强机床、神谷、远大、北方重工、三一重装等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产品,积极发展成套工程和装备,加快建设装备制造公检等服务平台,启动实施投资5.6亿元。加快发展现代建筑产业,整合优势资源,重点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现代建筑产业之都。加快航空高基地建设,加强与AVIC、南航、庞巴迪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拓展产业链,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充分发挥城市发展服务业的主体作用,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5%,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55%。加快沈阳金融贸易开发区和金融街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沈阳钢材期货等金融要素市场,打造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加强国药物流等重点项目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加快大中街、太原街、南塔、长江街等商贸集聚区改造升级,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商贸服务企业和总经销商、总代理。推进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棋盘山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引领作用,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国内品牌展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鼓励居民自住和购买改善型住房,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加大金廊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做好重点地块、在建项目和闲置楼盘二次招商工作。
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县域生产总值增长20%。推进法库辉山乳业、新民林浆纸等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于洪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园、苏家屯有色金属加工园等新型产业园区,形成一批百亿元新型产业集群。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加快“一县一业”发展,新增设施农业65438+万亩,高效特色农业265438+万亩,新增农产品深加工项目80个,投资10多万元。加强农产品生产市场和批发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千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加强沪太、近海、空港等四县新城规划建设,加快14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促进人口、资源、产业向重点镇集中,形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立足我市现有基础和优势,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水平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民航等产业发展。加快康平碳纤维、沈北五洲龙混合动力客车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泗水科技城建设,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支撑,努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
推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推进“百花齐放工程”,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强核能、纳米技术、物联网、新型电力装备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积极争取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加强产学研结合合作,支持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创新型城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6万吨和654.38+0.05万吨以内。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推进工业领域电机系统变频改造,实施沈阳煤炭公司等重点企业节能工程。开展清洁生产,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加快神华、东姚等高排放企业整体搬迁改造,淘汰沈阳热电、金山热电小发电机组,继续实施3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工程。
大力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抓紧编制实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区发展规划》,促进基础设施、产业和新兴城镇的连接。加快城际交通、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通信、市场、户籍管理一体化。加快重要节点产业园区建设,明确功能定位,实现错位发展。采取城市化、珍珠链、组团式发展模式,加快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围绕母城扩大城市规模。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积极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争取沈阳经济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抓住筹办第十二届全运会的有利时机,统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城市运行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功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环境模范城市建设。
高水平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抓紧地方行政区划调整,合理配置空间资源,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科学制定沈阳总体发展规划,完成沈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重点产业空间规划,促进行政区域与功能区域有效衔接。增强规划意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启动第十二届全运会比赛场馆、运动员村、媒体公寓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艺术中心、新世界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建设沈阳会展中心。全面实施沈阳市综合交通规划,启动第二条南北干线等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建设,改造建设一批城市桥梁、市政道路和地下人行步道,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加快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公交换乘枢纽和县级客运站建设。确保地铁1线建成运营,基本完成2号线土建工程,加快1线东延线和2号线北延线建设。加快沈沈城际铁路、京沈客运专线、沈阳北站等铁路客运专线枢纽建设,积极推进新铁高速、沈本发展大道、沈抚二号公路、沈铁二号公路建设。加快大伙房水库配套输水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加强综合执法,开展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清理整顿街头市场,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户外广告管理。出台废弃居住区管理办法,加强废弃居住区管理。
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辽河、浑河、白塔堡河、南北运河综合整治,加强卧龙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蒲河生态建设三年计划,加强秀湖、丁香湖、珍珠湖等水系建设,打造沈阳北部生态走廊。新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和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启动污泥无害化处置,推进中水回用、雨污分流、垃圾分类回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大规模开展绿化造林,实施沈西北荒山生态修复、防风阻沙带工程,加快辽河绿洲、蒲河湿地森林景观带、县城工业园区生态绿化隔离带建设,实施500个中心村绿化,植树40万亩。
进一步推进全国环境建设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高标准制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快国家现代环保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静脉产业。启动国家生态工业园试点。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广泛开展绿色机构、社区和家庭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低碳经济试点城市。
(三)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合土地储备交易机构,依法严格实行集中统一土地管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信用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信用沈阳”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实现零差率销售。逐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快国有重点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东药集团、红煤集团重组。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努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搞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管理。优化财税结构,切实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拓展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功能,推动盛京银行上市。支持沈阳金融贸易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争取我市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境保护费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方法,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龙头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总公司的改革与发展。
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领域。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方向发展,与汽车、机械设备等重点企业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完善创业融资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上市。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引进超千万美元外资项目五十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六十亿美元;引进5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1800个,转移资金700亿元。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全市出口总额增长20%。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精心筹办博览会和东北亚发展论坛,加快沈阳桃仙国际枢纽港建设。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实施“为城乡人民办实事”工程,集中力量办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实事,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利益。
加大就业促进。完善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群团组织组织就业创业“手拉手”联合行动,多渠道增加就业,实名登记就业25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加大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培训普惠制就业人员6万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职工薪酬制度和公务员补贴政策,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居民和部分特殊群体的待遇标准。落实涉农补贴政策,增加农民务农和务工收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加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大力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参加综合医疗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和参合率。完善低保户和边缘户救助制度,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非集中棚户区改造。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事业。启动教育强县创建活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和特色化建设,推进职业学校国际合作,积极申报国家职业教育试点城市,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支持沈阳高校发展。启动市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加快市第一医院改扩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市儿童医院、骨科医院、妇婴医院全部新建改扩建工程,推进4所县级中心医院建设,建设35所乡镇卫生院和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甲型流感(H1N1)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建设沈阳博物馆、艺术楼等文化设施,打造精品艺术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第十一届省运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沈阳模式”,完善信访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完善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抽查,保障食品药品和公众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民兵预备役工作,积极支援驻军建设,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开创“双拥* * *”新局面。
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各位代表,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软环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NPC的法律监督和CPPCC的民主监督,支持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努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能力,加强廉洁自律,重实际、求实效、办实事,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让人民放心、满意。
各位代表,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的任务艰巨繁重,使命神圣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目标,只争朝夕,扎实工作,为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