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模式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有两种方式:一是股东向其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些不同。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有争议,可以作为依据。

(2)向第三人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公司对外转让。除按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外,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公司法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这一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人可以相对自由地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要考虑有限公司资本与人合的混合性质,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外股权的转让必须满足两个实质性要求: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这是公司对外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包括以下特殊内容:一是以人数原则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的公司制度更注重有限公司的人的因素,所以采用人数决定,而不是股东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作为计算标准。二、股东基本人数为全体股东,不超过除转让方以外的半数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