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案给华硕总裁的信
你好!
我们是北京市方毅律师事务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张平、付、张岚。我们受当事人黄静小姐和周成宇先生的委托,处理他们与华硕之间的一切法律事务。我们冒昧地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在是迫不得已。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2006年4月,中国大陆爆发了“华硕被天价索赔”事件。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在此次事件中,华硕公司的工程师在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对消费者购买的华硕品牌笔记本电脑进行检测时,将机器中的原官方版处理器CPU更换为工程样品处理器CPU。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是通过欺诈手段合法维权,而华硕公司又害怕事件曝光后造成严重影响,竟采用非法手段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报警称被敲诈,致使无辜消费者锒铛入狱。华硕此举在国内媒体引起轩然大波,数百家网站、报纸和杂志报道了此事。然而,华硕利用强大的企业资源和公关力量,在媒体上发表了两份歪曲事实的声明,丑化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强烈要求媒体停止报道这一事件,以此来撇清和掩盖自己的企业丑闻。我们由衷佩服华硕公关部的应急处理能力,但真相是无法掩盖的。事件发生后,国家权威部门已对涉案证据作出鉴定结论,被华硕陷害入狱的消费者也被认定为合法维权。最后州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判无罪。受害人黄静已申请国家赔偿,进入赔偿确认程序。
事情发生已经两年半了,我们还是很遗憾看到华硕这么长时间都知道自己有错,却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悔意。相反,我们一直以强硬、傲慢、冷漠的消极态度应对此事。为此,我们深感不解。在这次事件中,华硕的表现完全违背了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责任的理念。所以我们大胆推测,华硕下面的相关部门是不是对这个事情不够重视,甚至是故意隐瞒,没有向大家汇报这个事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在尽力妥善处理此事。希望你能了解相关情况,做出积极回应。1.2006年2月9日,消费者黄静(龙思思)在北京任新叶巍科技有限公司(华硕电脑代理商)花20900元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笔记本电脑。处理器配置为英特尔公司生产的奔腾-m7602.0GCPU。
2.2006年2月9日,黄静回家后立即发现电脑使用异常,联系了新人公司。然后将电脑送到新人公司,由新人公司陪同,到华硕电脑北京海淀分公司(太平洋大厦11层)进行检测。华硕公司的工程师检测后告诉黄静,电脑没有硬件故障,重装系统软件后工作正常。2006年2月65436日。
3.黄静取回电脑后,发现电脑仍然无法正常工作。2006年2月10日下午,黄静再次将电脑送到华硕北京海淀分公司检测,并要求新人公司返还。新人公司承诺有硬件故障就退,没有硬件故障就不退。在对机器进行测试后,华硕发布了华硕皇家俱乐部的服务行为报告。华硕工程师告诉黄静,机器没有硬件故障,但重装软件后问题解决了。黄静被华硕工程师说服拿回电脑。
4.2006年2月10日晚,黄静发现电脑再次不稳定,频繁死机,于是向好友周成宇求助。用软件检查后,周成宇发现电脑中原来的正式版奔腾-m7602.0GCPU被工程样片处理器ES2.13GCPU取代。根据英特尔公司的相关规定,工程样品处理器的CPU不允许在最终用户产品中使用。这时,周成宇还发现华硕皇家俱乐部的服务行为报告中明确写着,上午将原来的2.0GCPU升级为2.13GCPU。
5.2006年2月14日上午,黄静在律师的陪同下,带着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前往华硕。华硕的工程师承认更换了CPU,并保证更换的CPU是来自华硕的正品,确认在华硕享受售后服务没有问题。
6.2006年2月14日,黄静委托周成宇、长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舒眉代理华硕公司有关维权的法律事务。
7.2006年2月14日至2006年3月7日,黄静、周成宇、舒眉律师先后与华硕多次交涉,提出华硕出资500万美元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作为和解条件的建议。如果和解不成,他们将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在和解谈判过程中,包括中国事业群总经理徐友佳、品牌总监郑伟在内的华硕多位高管承认更换了工程样品CPU,并详细说明了更换流程;2006年2月17日,应华硕要求,由华硕工程师在北京公证处对机器进行检测,结果确认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更换正确。
9.2006年2月18日,黄静、周成宇到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向英特尔公司公关经理王洪华介绍华硕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的情况。英特尔公司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并表示愿意督促华硕公司尽快妥善解决。
10,2006年3月5日,黄静决定起诉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并正式通知华硕准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
11.2006年3月7日,华硕公司将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骗至华硕公司北京分公司,后报警将其抓获。
2006年3月8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
13,2006年4月14,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4、2006年6月13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收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两名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的通知》。
15,2006年7月26日-165438+10月1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补充侦查。
16,2006年12.26,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取保候审。
17,2007 11.7,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黄静不起诉。
2008年6月5日,受害人黄静向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错案国家赔偿申请。
2008年6月18日和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了黄静刑事赔偿申请审查通知书,赔偿请求进入确认程序。因为一台华硕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出现故障,消费者黄静在检测过程中意外发现华硕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欺骗用户。但当她合法维权时,得到的不是正义,而是华硕的诬陷和冷漠。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黄静是一个优秀的大学女生,一个漂亮活泼的女生。她爱好广泛,敢于尝试和接受挑战。黄静就读于著名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英语专业。在校期间,她成绩优异,热爱生活。她当过学生干部,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黄静出身军人家庭,母亲经商,从小家境优越。2005年底,黄静的母亲在北京买了一家公司,黄静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因为被华硕诬告陷害,黄静在海淀区看守所被拘留了近10个月。在这期间,黄静经历了难以想象的屈辱和折磨,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由于涉案情节严重,一旦罪名成立,她将被判处重刑。从警察到其他在押囚犯,没有一个人理解和同情她。黄静精神压力很大,委屈无处诉说。在完全绝望的状态下,他甚至想过自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将近两年后的今天,黄静不敢回忆那些事,时间也没能平息这一切造成的伤害。甚至在她出狱后,华硕给这个曾经美丽单纯的女孩留下了太多心灵和身体上的伤害。任何人提到“华硕”这个词都会让她胆战心惊。
事发后,黄静被学校开除。从此学业中断,前途尽毁。同学、老师、朋友、亲戚对她的误解也让她和家人整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生活对她来说一直是一片黑暗。二十出头是一个女孩最好的年龄,但是对于黄静来说,已经没有希望了。记忆只是地狱般的噩梦。两年半过去了,但这件事并没有结束。为她毁了一切的华硕,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蓬勃发展,而黄静却成了华硕商业利益的牺牲品。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黄静作为消费者,不愿意忍受华硕公司的欺诈,法律维权的结果。被冤枉的人继续受苦,而作恶者却还在喊着消费者第一,以人为本的口号,蒙蔽市场,蒙混过关。但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而且会很公正,很舒服。当谎言全部被揭穿,华硕将如何处理?华硕的应对过程
1.2006年2月9日,华硕公司工程师在消费者黄静的笔记本电脑出现故障时,做出了只检测报告,不需要硬件维修的判断。
2.2006年2月10日,华硕公司以免费升级为名,非法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在黄荆更换消费者笔记本电脑中的原正式版处理器CPU,并承诺更换的部件为华硕正品,享受华硕免费保修服务;
3.2006年2月15日,华硕中国事业群总经理徐友佳承诺对更换CPU的笔记本电脑进行检测后,24小时内给出处理意见。然而,2月16日,华硕工程师在北京公证处对电脑进行了检查,确认问题后,徐友佳不再回应此事。
4.2006年2月18日,华硕聘请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律师、华硕中国事业群品牌总监郑伟对黄静、代理人周成宇、代理律师进行了约谈。华硕提出支付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赔偿,并提出最多十天时间调查此事,调查结束后会解决此事。
5.2006年3月1日,华硕代表郑伟、邱在检查中推翻了华硕在黄靖消费者笔记本电脑中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更换原装处理器的事实。华硕代表称需要更长时间调查,华硕无限期拖延此事的最终解决;
6.2006年3月2日,华硕删除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维修和零件更换信息,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变更信息在华硕无法查询,笔记本电脑检测出具的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的相关内容在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无法查询。在此之前,这些相关信息都是可以查询的;
7.华硕公司授权郑伟报警称自己被敲诈。在举报记录中,华硕公司为了成功进行刑事立案,声称从未将消费者黄晶笔记本电脑中的原正式版处理器CPU更换为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消费者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以此为由恶意敲诈华硕公司;
8.2006年3月7日,华硕授权郑伟以洽谈为由,诱骗消费者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前往华硕北京海淀分公司,同时通知警方在其公司对其进行抓捕;
9.2006年4月10日,华硕在国内多家门户网站和知名网站发布声明称:“近日,周成宇和龙思思均以华硕维修时使用了一款beta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勒索500万美元。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我公司的正常业务造成了很大影响。”
2006年6月10日和4月11日,华硕在国内多家门户网站和知名网站发布第二份声明,称:“由于本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全体员工未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公司保留对媒体的任何虚假报道进行法律追索的权利。请不要引用不实报道。”
11 2006年4月13日,华硕公司中国事业群总经理徐友佳在接受大洋网-广州日报专访时表示:“华硕是受害者,有犯罪嫌疑人勒索华硕。华硕从来不卖所谓的假CPU或者测试CPU,绝对负责任,所以他们才敢报案。”1,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天两次故障,质量不错,自有公论。或许华硕可以解释为个别现象。那么,当消费者将笔记本电脑送至华硕产品服务中心时,为什么华硕反复向消费者强调机器不存在硬件故障,只需检测并重装系统即可解决?并且公然在“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上白纸黑字。
2.由于华硕公司产品服务中心判断电脑没有硬件故障,所以只检测报告。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华硕为何将消费者电脑中的原官方版处理器CPU更换为其明知不合格且无法销售的工程样品处理器CPU?并告知消费者这是华硕的免费升级,更换的CPU可以在华硕的任何一家服务中心保修。
3.当消费者发现华硕将原来的正式版CPU换成了工程测试样片处理器CPU时,华硕中国区最高负责人一再将责任推卸给员工和代理商。食言,连续两次承诺解决时间,但两次都被自己推翻。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从未表达过解决事情的诚意和具体方案。
4.在事情即将曝光和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之前。华硕聘请了国内消费维权领域最著名的大律师,经过精心策划,删除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维修更换记录,并报警称用户的CPU从未更换过。是用户编造理由恶意勒索华硕500万美元,华硕是受害者。如此卑劣的手段,很难让人相信出自华硕这样的知名企业。
5.当媒体开始报道这一消息时,华硕反应非常迅速,两天内在国内主流媒体上发表声明,谴责消费者是敲诈,并警告媒体不要再参与报道这一事件,以免对华硕造成负面影响。华硕认错改错比登天还难吗?华硕在事情可以妥善解决的情况下,不愿意放下态度,与消费者真诚沟通,却不遗余力地采取所谓的公关手段,以为企业资源和公关力量可以颠倒黑白。华硕的良心和责任
华硕是负责任的企业吗?华硕是良心经营的企业吗?“华硕品质坚如磐石”的口号在中国内地深入人心,华硕的形象一直很正面。然而面对这样的事情,华硕的行为令人费解,更多的是让广大消费者心寒。
在全球市场上,华硕是由华人创立的成功企业,得到无数信任华硕品牌的消费者的支持。我们同根生,何必如此匆忙。我们可以对大陆同胞残忍,他们既是中国人,也是华硕赖以生存的消费者。大家会认为华硕的形象坚如磐石只是因为用心,而不是品质。在欧洲、北美等发达市场,用户更在意一个公司对人性的尊重,对消费者的亲和力,相应的法律也更完善。一旦有公司胆敢欺诈消费者,将会受到严惩。华硕作为全球跨国企业,是否认为中国内地用户弱势,甚至藐视中国法律,玩弄中国司法机关,利用国家法律权力打击和惩罚消费者?华硕甚至认为,有钱聘请著名大律师,有公关力量,就足以控制媒体舆论的传播,就可以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即使丑闻曝光,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和不完善,所谓的消费者欺诈双倍赔偿也不会让华硕有丝毫顾忌。
消费者在商界被称为上帝。我们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一个自称虔诚信徒的人开了一家卖假货的店,上帝恰巧路过他身边,发现了他的欺诈行为。上帝说服他向所有顾客道歉。但他怕暴露,怕承担责任,就忍不住把上帝踢过来,脱下裤子,当着众人的面打骂上帝,指责上帝是贼。最后法官调查后真相大白,但他依然毫无悔意,甚至拒绝道歉。你觉得大家会原谅这个所谓的虔诚信徒吗?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也是中国人创办的最成功的高科技企业之一,华硕的成长经历是惊人的。您是华硕的最高决策者,您是中国科技企业家的偶像。你曾在采访中说:“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责任,钱不是关键。”作为一家像华硕这样强大而成熟的跨国公司,我们相信企业责任是处理任何事情最基本和最根本的原则。华硕在这次事件中做错了,欺骗消费者,先犯错。勇敢承担相关责任,积极解决问题,才是正道。但我们遗憾地看到,华硕在此事上的一系列举动,与负责任、有良心的企业基本原则背道而驰。1,2006年65438+2月26日,消费者被冤狱十个月,国家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宣告黄静无罪。但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华硕并没有主动发表任何声明,也没有任何回应。
2.在消费者黄静申请错案国家赔偿并进入确认程序后,我们于2008年7月8日向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发送了律师函,并与公司代表进行了面谈。该公司后来表示,已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华硕,但华硕没有回应。
3.2008年8月7日,我们给华硕中国事业群品牌总监郑伟发了律师函。8月11日,郑伟逾期未回复,张萍律师给郑伟本人打电话,她简单回复说交给公司法务部门处理。这件事与她无关,她也不理会。
4.2008年8月11,周成宇先生亲自给郑伟打电话,她却不管,声称不在乎去哪里起诉华硕,然后粗暴的挂断电话,再也不接我们的电话。
此后没有人与我们沟通解决此事,也没有收到华硕的任何反馈,也没有人代表华硕表态。已经两年半多了,在各方面事实都非常清楚明确的情况下,还在无限期拖延。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黄静和她的经纪人周成宇,以及他们的家人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这种影响将是他们一生都难以消除的。但自始至终,华硕从未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对此事采取任何承认、道歉、更正、赔偿等积极行动。无论作为个人还是企业,都有可能犯错。但是,犯了错误之后,华硕并不想吸取教训去改正和弥补。而是不断用新的错误掩盖,以逃避责任。纵观世界名企,这一事件似乎还是首例。华硕认为欺骗消费者没有错吗?如果消费者被骗后敢于维权,华硕为了不损害品牌形象,应该采取极端手段封杀消费者。为了维护华硕的商业利益,我们可以不择手段,哪怕陷害消费者坐牢。华硕对消费者的冷漠让人心寒;更可怕的是买华硕电脑维权要被抓起来送进监狱。
华硕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公司。作为最高负责人,你忙于公务。华硕在中国的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没有向华硕最高决策层汇报过此事。我们相信你以前对此并不了解。作为律师,受委托人委托,我们应该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希望华硕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解决此事。今天我们代表当事人黄静小姐和周成宇先生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事件,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在规定期限前联系我们,以表明华硕对此事的态度。我们也在为妥善处理此事做最后的努力和尝试。
特此!
欢迎
律师团成员签名
张平律师:
付律师:
张兰律师:
时间: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