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核心内容:股权转让是指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就其意思表示一致时发生的股权转让。由于股权转让只有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因此股权转让应当是一种合同行为,必须以协议的形式表示。那么股权转让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问题由边肖法律快车回答。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股东的出资。(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行使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新《公司法》第140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和第140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有义务及时处理,公司其他股东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方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公司无义务监督或判断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履行通知义务后,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至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态度和采取的行动,往往是转让方无法控制的。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转让方无过错的,也不必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法院不应支持受让方基于上述理由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公司迟迟不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无法正常取得股东地位或行使股东权利,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和/或董事获得法律救济。法院可以命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消除股东行使权利的障碍。延伸阅读: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