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介

台湾省的邮政起源于刘铭传任台湾省省长时。光绪14年2月21日(公元1888年)发布《台湾省邮政十六条》通知,成立台湾省邮政总局,3月22日正式通邮。

21年(公元1895年)甲午战争后,台湾省被日本人统治,实行邮政法规和邮政法,邮政业务逐渐从野战邮政局转移到交通局。交通局设有投递部,性质类似于我国的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邮政、储蓄、汇款、简易保险、邮政年金等业务。

现代邮政成立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3月20日,最初由海关开办。清宣彤三年(公元1911),邮政脱离海关,成立邮政总局。19年(公元1930年),邮政储蓄银行总局成立。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邮政法》颁布,邮政储蓄银行总局隶属邮政总局,也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民国35年(1946),台湾省邮电管理局成立。民国38年(1949),邮政总局从大陆迁至台湾,成立台湾省邮政管理局。69年(公元1980年),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台湾省邮政管理局改组为台湾省北部、中部和南部三个邮政管理局。

由于社会变迁迅速、资讯科技快速发展、经济自由化、国际化等因素,邮政总局于民国91年(2002年)7月完成了《邮政法》的修订,以应对私人寄递业在都会区对邮件的抢夺,以及金融、寿险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突破邮政经营的限制。1992年(2003年)交通部持有100%股权的国有公司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立。在改制前,邮政总局的资产和负债一般由公司承担,其业务也由公司继续。

1996年(2007年)2月9日,为配合政府政策,公司更名为“台湾省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修改四部邮政法的程序尚未完成,更名后的公司名称与法定名称不符。因此,该公司于1997年8月1日(公元2008年)依法将法定名称恢复为中华邮政有限公司,其权利、义务及业务经营未受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