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行业怎么样?

随着我国人口的稳定增长、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强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基本保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进展、社会文明新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垃圾处理主要上市公司:绿色动力(601330)、威利股份(300190)、汉蓝环境(600323)、中国天鹰(000035)、王能环境(002034)、东江环保(002672)。

本文的核心数据:生活垃圾产量、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1.我国生活垃圾逐年增加,分类收运的仅占70%。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度报告》,2019,196个大中城市产生生活垃圾23560.2万吨,处理量23487.2万吨,处理率99.7%。全国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逐年增加,从2019年的161488万吨增加到2019年的235602万吨。

但数据显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仅在“十三五”达到50万吨/日。粗略估计,到2020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量将仅为每年654.38+082.5万吨,仅大中城市生活垃圾收运量的70%。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增长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逐渐集中,与之相伴的是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大量生活垃圾的产生对环境造成了危害,垃圾处理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垃圾处理的基础是分类收集和运输。

2.“十三五”生活垃圾处理发展回顾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超过654.38+27万吨/日。

“十三五”期间,各地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焚烧处理,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处理结构显著优化,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12、1起,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正式实施,率先在4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导,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6%。

-有待改进的问题:“分类收运”是重点。

“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超过654.38+0.27万吨/日),垃圾处理结构显著优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5%左右)。在此背景下,“十四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点将转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仍存在处理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现有填埋设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难度大,挑战大。我国约50%的城市(包括地级市和县级市)尚未建设焚烧设施,大部分县城焚烧能力缺口较大。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左右,提升空间较大。中西部地区无害化处理能力仍然不足,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30%,远低于“十三五”提出的70%的目标。

从生活垃圾收运情况来看,除46个重点城市外,大部分地级市和县城尚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

2020年2月4日65438住建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政策解读。住建部数据显示,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覆盖7700多万个家庭,居民小区覆盖率达86.6%;46个重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从2065,438+09年的3.47万吨/日提高到6.28万吨/日,生活垃圾平均回收率为30.4%。15城市达到或超过35%。除46个重点城市外,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已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十四五”生活垃圾处理发展重点

——以“分类”和“收运”为重点

“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根据“十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中国生活垃圾处理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地级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覆盖率。支持城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

2021年5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央预算内治污和节能减碳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要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治污和节能减碳专项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治污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对于污水和垃圾处理,该专项将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市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财政支持标准中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按照总投资的30%、45%、60%、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预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