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或副主管的资格
监事的资格主要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指监管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辨认能力;
2.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等。,他们不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3.监事的其他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17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提名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