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评估业务包括哪些?

法定评估业务包括:

1,无形资产,品牌,商标,商誉,字号,企业家价值,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药品批准文号,等价值评估;

2.企业价值评估、企业重组、业务整合、并购与剥离、股东/合伙人纠纷、收购/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

3、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集团重组、破产清算等。;

4、单项资产评估、各类不动产、海权评估、各类机器设备、树木、景观等。;

5.项目评估、项目转让、项目融资、项目合资、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等。

6.基于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企业并购、债务重组和金融资产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138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