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系统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新闻发布制度的一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见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政府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组织的态度和立场,并作为部门或社会组织的代表回答提问。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及时向公众通报相关重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实现。通过及时、主动地发布新闻信息,可以在舆论引导中掌握主动权,减少不利报道。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种信息,阐述政府或组织的观点和立场,树立良好形象。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涵盖了政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根据这些内容,它为接受公众咨询、质询和问责提供了一种制度安排。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4月23日,1983,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在中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处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