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清算前可以返还股本吗?
在清算取消之前,股本不能返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受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应当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三)缴纳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