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收购个人债权的公司

个人可以将债务转让给公司,但必须征得公司同意。

同时,受让人范围受法律限制的,受让人不得为受限制人,如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受让人,以及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律师、会计师等参与资产处置的中介机构等关联方,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即不得接受不良贷款形成的债权。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除养老金、赡养费、赔偿金等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外,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其他债权可以转让。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可以根据需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直接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书。

3.债权转让通知。无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都应当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4.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债权人必须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只是合同的成立,并没有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当将债权转让的事实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必须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并知晓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生效。

综上所述,个人债权的收购,实际上是在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危机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国家收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88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