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有哪些形式?
/蓝皮书前言
2020年,全球经济形势将因“疫情”而改变,重点是工程和建筑领域。2月8日,在国家发改委官网上,一份《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招标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NDRC发〔2020〕170号)发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招标指导协调牵头部门,公共* * *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中国招标协会,全国公共* * *资源”。在全面落实投标保证金额度返还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网上提交、网上核查。“2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企业有序开工复工的通知》(建办实〔2020〕5号),强调“以银行担保、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全力化解突发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及其电子平台成为“防疫复工抓手”之一,也是建设领域改革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创新之举。
在此背景下,加快建设工程领域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对贯彻落实文件通知精神具有迫切意义,也是实现建设工程领域改革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同时,加强对工程保证保险本身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本着上述最初的使命,在中国保险学会的指导下,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与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成立课题组,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探索与研究,成果汇编成书,在国际上发布为《中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蓝皮书(2020)》。其主要内容涉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中国的兴起与发展、合同主体与客体、试点政策模式与效果、监管与自律、定位与发展。蓝皮书的发布旨在成为社会各界集思广益、进一步有效推动建筑工程保证保险发展的“加速器”,通过科技赋能有效提升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最终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作为国内首部建筑工程保证保险蓝皮书,产学合作开启了工程保证保险领域深入交流的平台。虽然课题组尽可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工程保证保险的理论研究和资料比较匮乏,难免有一些不恰当的内容,请大家指教。
第一章,工程保证保险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
工程担保制度是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引入的一种风险担保制度。通过引入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人,旨在解决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存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强化市场的守信和履约,转移、分散、防范和化解各类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工程保证保险是工程担保的方式之一,是以施工合同的履行为标的的一种合同保证保险。具体来说,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当被保险人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未能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近年来,关于保证保险法律性质的讨论逐渐平息,基本达成了属于保险本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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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分担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金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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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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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角度看,工程保证保险具有互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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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机制。
图1-1国内工程保证保险的主要类型
2016年,国家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明确除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一律取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要缴纳的保证金。与之相对应的是,目前国内工程保证保险主要有四种保证金对应的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此外,国内工程保证保险市场也活跃于预付款保证保险和业主合同付款保证保险。
1980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涉外业务中尝试了工程合同保证保险业务。2006年《关于在建设工程中进一步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提供工程担保的担保人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此后两年,国内部分保险机构零星以“保证保险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保证服务,但总体来看,工程保证保险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随着风险管理技术的提高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变化,保险机构开始热衷于工程保证保险市场的“触觉”:2012,美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申报部分工程保证保险条款的请求,并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2014浙江省温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出由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自此,工程保证保险正式进入试点政策加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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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云南、福建三省率先出台保供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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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四川、浙江三省加入保险试点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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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广西、青海、山东、海南、江西、湖北、江苏、天津相继出台文件支持工程保证保险发展;
四
2018年,贵州、河南、湖南、广东、宁夏、辽宁、甘肃、黑龙江等8个省(自治区)相继推行工程保证保险制度。
工程保证保险以其办理速度快、不占用信用等优点,成为发展最快的工程担保方式。2019《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各类债券替代率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行银行担保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项目担保公司担保和项目保证保险。到2020年6月,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相关政策。
工程保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表现为“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的宏观趋势、“三大工程担保方式竞争发展”的中观趋势和“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崛起”的微观趋势。
第二章,我国工程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工程保证保险现已发展成为工程保证市场中一支重要的新兴力量,具体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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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保险业务总量持续增长。2016 -2019年国内工程保证保险部分行业数据显示,全行业工程保证保险整体保费规模从2016年的10亿元上升到2019年的1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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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保险市场的主体日益增多。以2014年至2019年全国从事工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数为基础,分析了行业发展现状,从2014年的1家发展到截至2020年5月的43家。
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发展涉及诸多主体,包括保险合同主体,如建筑企业、保险公司、施工单位和农民工;还包括保险市场的其他主体,如保险中介机构、技术和管理机构等。
图2-1工程保证保险合同主客体关系图
建筑工程保证保险能够以较低的成本释放各种工程保证金带来的现金流压力,不占用企业银行的信贷,对国内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市场价值。
工程保证保险中的招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主要是为了防止承包商违约给施工单位造成相应损失,被保险人是“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是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被保险人是“农民工”。
在合同支付保证保险中,建设单位是被保险人,施工企业是被保险人。
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其他主体是指除工程保证保险合同主体之外,参与工程保证保险推广应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保险中介机构、技术和管理机构。
保险中介渠道将是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推动力。目前国内保险中介机构在相应的专业技能、人才和管理实力方面缺乏积累,对工程保证保险的推广能力仍然有限,但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在工程保证保险推广过程中,技术和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有效的技术和风险管理服务,对保险市场推广、产品功能实现和保险服务提升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主要可分为第三方风险管理公司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三类。
在工程保证保险领域,第三方风险管理公司主要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运用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保证保险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应对方案,提供承保依据的专业机构。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是一个全新的行业主体,可以为传统保险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软硬件平台服务、系统技术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等技术支持。
在协助政府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可通过搭建“互联网加政务+监管”的平台,与整个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其他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如工程保证金信息管理监管平台、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服务系统等,为政府部门提供数据统计、项目风险管理、保证保险经办等技术解决方案。
工程保证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和免赔额(金额)、保险期间、保险人的义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赔偿待遇等。其中,保险责任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注的焦点,是工程保证保险板块下不同类型产品的核心区别,也是保险公司开展后续理赔服务的主要合同依据。
工程保证保险涵盖了工程合同流程的诸多环节,适用于不同场景,服务于特定对象。对于投资者、被保险人和政府相关部门而言,具有保险范围全面、易于理解的特点,进一步体现了工程保证保险在合同设计和应用中的实用性。
第三章,我国工程保证保险试点现状及问题
随着工程保证保险在全国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地在承保范围的试点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逐渐呈现出七个各有侧重的差异化特点:
图3-1国家试点模式的七大特色
差异化特征1:信用评估/差别费率。
各地试点政策意见中,普遍提出通过信用评价机制对建筑企业实行差别化费率,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机制。
差异化特征2: * *保险主体和单独核保。
各地推行工程保证保险时,大多要求保险公司采取“一家保险机构牵头,几家保险机构联合组成一个保险体”的经营模式;在一些地区,保险公司还被允许采取自由化和分散承保的业务模式,让投保人有更多的选择。此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有效防控风险。
差异化特征三:保险模式和产品形态。
各地开展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大多提出了“倡导网上投保”和“积极发展电子担保”的要求
差异化特征四: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理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保险公司借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借助第三方专业技术管理机构推进自身动态风险管理或风险管理,通过与政府相关信息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成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的一部分,从而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
差异化特征五:第三方专业机构。
在不同地区的试点政策意见中,建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信用评估等业务内容,可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第三方征信管理机构、工程咨询机构、工程监理机构承担。
差异化特征6:保险公司资质能力。
各地的政策意见对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是一致的,即符合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对其能力也有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是否具有完备的服务网点”和“是否具有丰富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的保险服务经验”。
差异化特征7:保险机构不得为同一项目的合同双方提供工程保证保险。
由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同一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利益冲突,为保证交易安全,部分地区试点文件要求同一保险机构不得在同一工程中为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双方提供保证保险。
在工程保证保险的市场实践过程中,国内保险公司在业务运作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市场运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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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保险公司现有的业务体系、核保体系、再保险体系都经历了一个清空和重新学习的过程,业务管理逐渐向精细化、专业化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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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素质提升很快。工程保证保险对跨界知识的储备和了解要求较高,对高素质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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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部分地区,试点保险公司依托第三方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开展营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同时,保险公司在试点运行过程中也表现出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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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性的价格竞争。从国内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竞争手段是传统的价格竞争。为了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部分试点地区出现了“一家公司降价,行业跟风”的情况,忽视了风险管理和保险服务,降低了保费的充足性,影响了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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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索赔经验和案例分析。保险索赔的速度和质量是影响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但目前国内工程保证保险的理赔案例相对较少,也缺乏专业的理赔人才。对理赔案例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无法形成系统的理赔体系和理赔流程。
第四章,我国工程保证保险的监管与自律。
目前,工程保证保险呈现出行业协同监管的特点:除了银保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的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管外,各试点地区的建设部门,如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等也参与了对工程保证保险的监管。
图4-1中国工程保证保险监管体系
在工程保证保险中,市场行为监管主要体现在业务监管和产品监管两个方面:
在业务监管方面
2065438+2007年7月,原保险监管部发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首次从业务规则、内控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的信用保证业务进行全面规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行政处罚和专项整治的事后监管思路,逐步由结果性的事后监管向过程性的事前监管转变。2020年5月,银保监管部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全面修订了保证保险业务监管,重点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确保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与公司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
在产品监管方面
2020年2月,银保监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的通知》,明确自3月起,由当地银行的保险监管部负责工程保证保险的备案和监管。根据新规,今后各地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工程保证保险的条款、费率和风险控制,通过对辖内公司产品的跟踪监测、组织实施对辖内公司产品的非现场检查、负责产品相关信息披露、信访投诉等方式对产品进行监管。
工程保证保险实施过程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银行和保险监管部门等。各方通力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保证保险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对不同险种制定了差异化监管要求。
保险业的自律监管主要依靠全国性的保险业自律组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工程保证保险领域,保险行业协会可以发挥的积极作用包括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提供行业示范标准条款等。
同时,工程保证保险行业也通过组成保险联合体(保险体)自发进行自律监管。
工程保证保险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创新方式,将有助于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政府监管效率,形成政府监管方式转型升级的新动力,逐步成为新时期政府转型的重要手段。
第五章,美国和韩国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发展及特点。
相对于我国工程担保制度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早在19年底就开始了对这一制度的探索,并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和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美国工程担保制度已经实践了100多年,在立法建设、市场监管、功能运用等诸多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并取得了成功。保险公司作为工程担保市场的主要承保人,约占市场的90%。立法建设是美国工程保证保险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即针对工程保证制度设置专门的国家法律,以保障政府承包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新建、改建和修缮)的“强制执行”。
在亚洲,韩国是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发展较早、较快、较成熟的主要代表国家。早在1969年,韩国富达担保公司(原SGI)成立,其保证保险服务正式成为韩国工程保证保险市场业务的开端。
2004年,韩国保证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7.77亿美元,与美国、意大利、墨西哥、法国并列世界前五。在韩国整体保证保险市场中,工程保证保险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因此也取得了相当大的市场发展。2004年后,韩国工程保证保险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到2018年市场总保费规模约为24亿美元。因此,探索和分析韩国工程保证保险市场的发展路径对中国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六章:探索我国工程保证保险的定位、发展路径和模式。
工程保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表现为“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的宏观趋势、“三大工程担保方式竞争发展”的中观趋势和“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崛起”的微观趋势。
随着我国电子招投标进程的不断推进,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已成为发展趋势,促进了电子担保服务平台的繁荣。目前,国内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电子化运作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即传统的“1+N”模式,* * *保险主体“1+1”模式和新型行业联合开发“1+1+”。三种模式各有特点,对国内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图6-1国内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电子化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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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438+2007年6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陆续通过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了电子保单系统。同年,云南、广西主要通过在建诚信监管一体化平台上搭建工程保险模块,开通了电子保单功能;杭州市江干区开始在银行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供自助投标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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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8 7月2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全国首个电子担保服务系统,全国首张电子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诞生。同年,四川省乐山市、马尾区、福州市等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推出了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系统。
三
2065 438+08 2065 438+08乐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确保电子保单服务平台上线。乐山市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服务平台是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系统建设的,完全嵌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无需切换系统操作即可完成投保,监管部门实现了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集中管理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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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065438,湖南长沙公** *资源交易中心上线建设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系统,采用国内首创的1+1+N模式,即“一个交易中心+一个电子担保服务平台+多家金融服务机构”。在这种模式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先与第三方平台对接,再通过第三方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该系统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订单随机分配。该模式依托专业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优势,推动交易平台建设更加完善、安全、便捷;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需制定规则,做好监督管理,实现“有序监管、合理分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的运作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2019三四季度,国内多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学习或效仿“长沙模式”,国内对电子保函的关注度和讨论度迅速提升。
2020年,在“流行病”的格局下,工程保证保险的智能化、在线化、电子化已经成为行业趋势。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风险控制、精算和服务水平,实现工程保证保险的经营转型、模式创新和产业整合将是大势所趋。对于保险机构来说,未来必然是“科技赋能”之争。
结论:
由于发表篇幅所限,以上内容摘自《中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蓝皮书(2020)》,相关引号请参考蓝皮书完整版。更多精彩内容,请将关键词“蓝皮书+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课题组专用邮箱:LPS@cngongbao.com,课题组将及时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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