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为何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罪?
因为“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2015年9月,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向深圳市经侦局提供了一份回复,确认津桂所139号会员天津国腾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历城法院判决原告李在被告金桂商行交易系统的开户及所有交易无效,金桂商行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补充赔偿约9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572元由金桂承担。
扩展数据:
2065438+2007年3月,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前期工作的通知》,指出商品交易场所分散柜台交易一般为杠杆交易,合约具有标准化特征。
2065438+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陕西西北黄金珠宝交易中心以“现货”名义进行非法期货交易,判令其全额赔偿投资者。
2065438+2007年8月,最高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出业务许可范围进行的非法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中国证券网-第一案!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