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某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建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7%;2.募集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4.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5.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6.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且运转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用途使用;资金用途的任何改变都必须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募集公司债券的方式,除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转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