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不良资产
法律解析:1,待处置对象的确定,处置公示。处分的标的可以是一个债权,也可以是几个债权。后者是团包。管理公司有时会根据资产的特性主动打包招商,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来确定处置对象。因为要处置的资产很多,如果没有人提出购买,一般会先放在那里。处置目标确定后,大部分项目都需要公示——在报纸上和管理公司的网站上。
2.进行尽职调查。除了损失索赔或能收回本金的索赔,其他索赔基本都要评估。企业不配合评估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评估前应请律师进行财产调查;如果法律关系复杂,请律师给出意见。
3.谈判。评估结果是债权定价的重要参考。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出来后,管理公司会和投资人制定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边评估边谈判。
4.提交以供审批。管理公司的项目团队编写处置计划以供批准。参与审批的不参与项目处置。有些项目办有批复权,大额亏损需要上报总行批复。
5.拍卖。审批通过后,选定拍卖行,由拍卖行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拍卖。当然,有些项目可以协议转让,不需要经过拍卖程序。有的项目可能搞招投标,有的项目搞招投标。不管什么形式,最好是公开的,协议很少。
6.报名付费。协议版本由管理公司提供。
7、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公告。付款后,管理公司将移交借款合同、催收通知、抵押权证,并告知债务人、担保人债权已转让,债务人、担保人履行对买方的还款义务。实物资产的处置与上述类似。合作等方式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二十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和处置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应当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资产主要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因债务人破产不能清偿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