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注册资本为746,5438元+0,265,438元+0,925.2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公司于1997年7月8日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1997]039号文件批准,以西宁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青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炭素有限公司、吉林炭素有限公司、包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简媜法字[1997]第441号和第442号文批准,公司于2007年9月23日至30日在西宁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1997 65438+10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经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0]27号文件批准,公司分别于2000年3月实施了1999的利润分配方案和2000年6月实施了1999的增资及配股方案。送股、转让、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8,222万元。2006年3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0股派发3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派发62,379,071股。2006年3月27日实施完毕。2007年6月65438+10月1至2007年6月11,可转债数量为48,049,46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46,5438元+0,265,438元+0.9252万元。

(2)青藏铁路受益概念:公司是离西藏最近的钢厂,将为西藏每年40万吨的钢材需求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青藏铁路的开通将使西藏的铁精矿资源可以直接运往西岗。并享受所得税减免15%的优惠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带来的利润。

(3)税收优惠:公司享有西部税收区位优势。所得税按65,438+05%缴纳,新设立公司按五减三免征所得税,资源税、矿权价款相应减免。同时,公司还享有能源成本的区位优势。公司执行的0.33元/千瓦电价明显低于钢铁行业平均0.5元/千瓦的价格,吨钢电耗较其他企业产品有222.03元的优势。

(4)兼并重组:西宁特钢于2009年7月22日与新疆哈密长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苏北博伦股权转让协议》及《哈密博伦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以现金(自有资金)方式收购长城实业持有的全部苏北博伦34.3%股权及哈密博伦29%股权。经评估,这两部分股权总价值分别为29217.8万元、12158.45万元,协商确定购买价格分别为25000万元、100万元。收购完成后,西宁特钢分别持有肃北博伦和哈密博伦70%和80%的股份。